2004年10月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三房客偷车 两房东销赃
杨时燕

  3名年轻男子因无钱交房租去偷电动自行车,而房东夫妇竟帮其销赃,结果5人被嘉兴秀城警方悉数收入法网。
  游手好闲、居无定所的小明住进了干姐小爱家。可不久小明又将阿光、阿伟带来同住。这一来,小爱的父母要他们交房租。手头无钱的他们决定去偷电动自行车。今年8月初,他们偷来一辆,可很难脱手。小爱的父母徐某、胡某就参与“销售”。一个多月时间,3个年轻人共窃得电动自行车8辆,徐某和胡某则将车以120元至450元不等的价格脱手,并从中分得现金500余元及香烟等物。(杨时燕)